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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人事处: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7-12-13    访问次数 :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20,留学期限3-10个月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10,留学期限3-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5 - 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于11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包括附件材料)交至人事处。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六、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1-8898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