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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本科生)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7-09-23    访问次数 :486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17年10月4日之前将电子稿命名为“*专业*年级*姓名*奖学金名称”,发至邮箱2366619803@qq.com”,然后跟负责的沈同学确认,手机号17816878695。同时,将文本稿交至指定地点并告知沈同学。电子稿和文本稿缺一不可,漏交或缺省材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文本稿交至玉泉教六215学工办(团委办公室)/紫金港丹阳连廊205。文本稿交至玉泉教六215/紫金港丹阳连廊205

 

各院系、学园: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将2017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
2017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选40名本科生,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1:1.75的差额比例,各院系、学园共推荐70名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参照各单位参评学生基数。
同时,今年新增加唐立新奖学金和奖教金团队推选渠道(10名),由已经获得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团队及团队指导老师共同推荐10名符合评审条件的优秀学生直接参与最终面试环节,其中学生团队推选5名,团队指导老师推选5名。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三、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院系、学园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推荐名单,并于10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其确定面试名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小剧场20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218@zj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4.联系人:欧阳老师,88206580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