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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10-11    访问次数 :286

    欲申请无息贷款的同学请仔细看通知,并于20161025日之前将纸质申请稿交至教六215办公室或者丹阳连廊205办公室。

链接地址: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9&object_id=169333

各学院(系、学园)

   2016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金额
    1、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请按10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进行申请。
    2、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请学院(系、学园)注意审核。
三、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
    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具体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相关条目执行,参见学生手册。
四、工作程序
  1、学生请在2016年10月25日24:00前进入“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sss.zju.edu.cn),进行校内无息贷款的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1。
  2、学生在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上交到学院(园)负责老师处。
  3、学院(系、学园)于2016年10月26日17:00在学生工作系统上完成审核,在审批时按学生数的3%确定申请人数限额。学院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的纸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由学院分管副书记签字、盖学院行政章。
  4、审核完成后,学院负责老师可以在“校内无息借款结果”界面,点击“汇总表”按钮下载本学院的汇总表。纸质汇总名单(需盖学院行政章)和学生的个人纸质申请表(每个申请学生一份)需在10月27日17:00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2室29号窗口)
注意: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学院(系、学园)和学工部各留一份,请不要全部报送资助办公室。
 
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