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沈晓华 副组长:沈忠悦 成员:陈宁华 谭超 朱建丽 邓素清
2. 推荐对象和基本要求
满足《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8月修订)》浙大发本〔2015〕117号第三条。(详情见《学生手册》)
3.各专业免试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学科建设需要计算
4. 初选名单产生办法
排名办法:
⑴ 学业排名:主修专业课3年平均绩点×70%+所有3年课程平均绩点×30%+奖励分;
学业排名占免试总成绩60%。
⑵ 奖励分规定: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0.2分
被选拔代表学院参加全国专业竞赛 +0.15分;其中,获奖者按省级以上奖励标准加分+0.2
获得竺可桢奖学金 +0.2分
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0.15分
获得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0.1分
获得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0.05分
获得校级优秀荣誉、行业比赛(竞赛)、团学联主席团成员(小于等于4人) +0.05分
同一学年同时获得2项以上奖学金或荣誉,奖励分不累计,不兼得,取最高分计算。
注:各种奖励累积加分不超过0.2分。
⑶ 根据排名按照1:1.3比例参加复试。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参加复试。
5.复试办法
允许跨专业参加复试,每个同学可以选择两个专业进行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面试具体安排由各专业系科自行设计,成绩均按百分制。
工作细则由地科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有关规定,按照《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8月修订)》浙大发本〔2015〕1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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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