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
此次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包括:
(一)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方面
1.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3.大数据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4.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5.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二)提高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方面
1.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3.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4.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5.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6.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7.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8.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详情请见原文链接:rd.zju.edu.cn/djbg/index.php
截至时间为2016年10月8号,请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部(双面打印,紫金港校区东三119室);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科研院高新处联系人:蒋啸 88981187,jxxyt@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