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15时,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的潘家华所长、陈迎教授等七位老师莅临永乐高国际娱乐官网,潘家华所长为地科系的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了主题为“后巴黎进程——气候治理的前景与创新”的精彩报告。
潘家华教授是现任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理事、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土地与资源经济学、世界经济、能源与气候政策等。撰写和主编学术专著8部,在《科学》、《自然》、《牛津经济政策评论》等国际和《中国社会科学》和《经济研究》等国内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译)著300余篇(章、部)。
潘教授首先为我们介绍了巴黎协定的特点。
巴黎协定的显著特点之一是目标明确、参与广泛。首次以法律条约文件形式确认了全球地表平均气温相对于工业革命前上升的幅度不超过2℃,而且要努力寻求将温度升高幅度进一步限制在1.5℃。其中长远减排目标是本世纪后半叶实现人为碳排放源与温室气体移除汇的平衡,也就是净排放为零;中期目标是明确规定尽早实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峰值;近期目标为各缔约国自主贡献。截至2015年12月,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目前只有欧盟和新西兰,覆盖的排放量不及全球总量的14%,而参与巴黎协定递交INDCs(国家自主贡献预案)的国家已经增加到186个,覆盖的排放量占全球的96%。
特点之二是自主合作,动态调整。在巴黎协定中,各缔约方自主决定,不具法律约束意义的“贡献”,各自选择指标参数,各缔约方根据国情自主贡献资金。从某种意义上讲,巴黎协定是一种“软”约束。
特点之三是起步门槛低,后续推进难。协定生效的条件相对容易满足,要求批准协定的低约方不少于55个,且这些缔约方的排放量在全球总排放的占比必读与55%。然而各缔约方每五年需要提交自主贡献,而且下一期的贡献要比本期的贡献有进步,即各国的贡献必须是“只进不退“,这使得后续的推进工作增加了难度。
接下来潘所长又介绍了1960年到2014年的全球碳格局演化,将各国从经济方面分为五类经济体:快速增长的发达经济体、饱和的发达经济体、趋稳的新兴经济体、快速增长的新兴经济体和低收入经济体。
潘所长还讲解了2015年9月通过的《让我们的世界转型——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这一议程追求人本(people),环境(planet),繁荣(prosperity),和谐(peace)和合作(partnership)五位一体,实现经济、社会、技术进步与自然的相互和谐。
近两个小时的报告让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收获颇丰,也更加深入地意识到了自己所研究的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