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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2012--2015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03-02    访问次数 :470
根据教育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文件)精神,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在春夏学期安排对2012-2013、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各学年的体质健康进行补测试。
参加2012-2013、2013-2014、2014-2015学年补测的同学请登录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的“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根据自己需补测学年选择相应的补测时间进行“体质健康预约管理”补测预约,预约时务必仔细核对补测时间补测学年,系统将于春学期第三周(3月14日)开放,补测前一天17:00前完成登记预约,未预约的同学将无法进行后续的补测,一天内只能预约测试同一学年
    在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已递交2015-2016学年体质健康测试缓测申请表的同学才能参加春夏学期2015-2016学年体质健康的补测,无需预约,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紫金港校区东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进行补测试(未递交缓测申请表的同学不予安排2015-2016学年的体质健康补测试)。
    具体补测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2-2013、2013-2014、2014-2015系统预约补测
 

学年
        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
(系统预约学年即测试学年)
时间
3月26晚上
3月27
4月1日下午
地点
紫金港校区东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二、2015-2016学年补测安排(无需预约)

学年
      2015-2016学年
时间
3月27下午
4月1日晚上
地点
紫金港校区东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注:
1、具体补测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晚上18:00-20:30
2、体质健康测试毕业要求:
a.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在学生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b.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总评成绩=毕业当年得分×50%+其他学年平均得分×50%,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c.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有关规定,3、4、5年级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每年给予0.5个学分,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不予毕业。
d.鼓励体重超重、身体素质较弱、平时缺乏锻炼的本科学生参加“浙江大学第十一期学生体质健康提高班”通知地址:http://www.tyy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61&object_id=62932
3、测试要求:
a.补测期间受试学生务必携带校园一卡通,如一卡通照片模糊需同时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
b.参加对象:历年测试时因病或其它原因未能参加或未通过某一学年体质健康测试的浙江大学本科生。
d.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特别是毕业班学生,不要错过春夏学期的补测,以免影响毕业。如不清楚自己历年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可上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的“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查询。
e.如在体质健康测试中违反相关测试规定,一律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学生体质测试中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问题,请联系体质健康研究中心,电话8820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