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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02-25    访问次数 :382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为陕西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评价等相关工作。根据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且必须以本科学历为起点(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二)资格条件
 
单位
专业
人数
资格和条件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5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
地球化学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下。
构造地质学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
第四纪地质学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
矿产普查与勘探
8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为本专业或地质类相关专业),35岁以下。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及电子扫描件发送至E-mail:sxsddyhr@126.com。省地质调查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所需资料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等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审查合格安排考试、考核。
三、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联系人:杨先生    韩女士
咨询电话:029-63355204; 029-63355211
 
 
 
陕西省地质调查院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