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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5-11-02    访问次数 :374

        请有意向申请校内无息贷款的同学们在11月16日之前将《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文本稿交至教六215或丹阳连廊205;.《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和《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电子稿发至tanchao@zju.edu.cn

各学院(系、学园)

2015-2016学年第二批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工作即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金额
1、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请按10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进行申请。
2、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请学院(系、学园)注意审核。
三、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
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与偿还具体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相关条目执行,参见学生手册。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向所在各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注意:申请表已经更改,请使用新的申请表进行申请。
2、 学院(系、学园)根据条件在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并汇总报表《浙江大学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见附件2),由学院(系、学园)分管副书记签字、盖章。学院(系、学园)在审批校内无息借款时按学院(系、学园)学生数的3%确定申请人数限额。
3、 学院(系、学园)于2015年11月18日17:00前把纸质汇总名单和学生的个人纸质申请表(每个申请学生一份)报送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电子版汇总名单(附件2)请同期发到dkzx@zju.edu.cn。注意:学生的纸质申请表学院(系、学园)和学工部各留一份,请不要全部报送国贷中心。
4、学工部汇总名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名单后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项。
附件:
 
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