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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公益榜样”活动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5-10-30    访问次数 :483
    请各班团组织宣传到位,并于2015年11月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至tanchao@zju.edu.cn.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今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行动开展的第22个年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遵循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求是”校训为引领,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面向社会和基层,广泛开展志愿公益服务,在扶残助残、环保低碳、大型赛会、法律援助、为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建设、扶贫帮困、西部支教、抗艾防艾、关爱弱势群体等诸多方面奉献爱的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
为了迎接120周年校庆,积极营造“感恩服务担当”的校园氛围,激励广大浙江大学青年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事业,引领引领全校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公益校庆”的理念,学校决定开展“寻找最美公益榜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恩服务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2016年1月
三、奖项设立及推荐条件
1、最美公益人(十佳志愿者)
有一定代表性、特殊性的浙江大学在校师生,其事迹可学、可敬,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意识,积极支持、参与、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并在活动中做出过重要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志愿者;
(2)长期为他人、学校、社会无私奉献,正式参加志愿公益服务活动2年以上,获得“三星级”及以上志愿者荣誉称号或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50小时以上;
(3)具有良好公众形象,其思想、言论、行为对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具有重要影响。
2、最美公益服务集体(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由浙江大学在校师生组成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团体,其事迹对在校师生或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成立1年以上,在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建设、公益服务覆盖面、志愿者的动员面、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集体,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志愿服务集体并
(2)团队在传播志愿和公益服务理念或践行志愿者精神方面有较突出的贡献,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力。
3、最美公益服务项目(志愿服务优秀项目)
由浙江大学在校师生作为主要负责人,已经组织开展2年及以上且仍在开展的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体现鲜明的志愿服务精神,符合社会发展方向、核心价值观及时代精神。
(2)项目具有可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经过近几年实践证明,组织计划性强,富有地域特点,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推选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10月23日-11月6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团队、项目均可填写申报表(附件1、2、3),向所在学院(系)、学园进行申报,由所在学院(系)、学园择优向组委会推荐。
第二阶段:2015年11月7日-11月27日,组委会秘书处复核申报材料,并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和网络评审,其中专家评审占80%,网络评审占20%,评审产生最美公益人、最美公益服务集体、最美公益服务项目。此次评选将作为2015年度浙江大学志愿者工作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下旬,组委会召开“最美公益服务”展示表彰会,对最美公益个人、集体、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阶段:2016年1月起,组委会通过校内外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材料上报
各申报单位要广泛发动,主动挖掘,推荐最美公益人(院系至少推荐1名老师、1名学生,总计最多不超过5人;学园至少推荐2名学生,最多不超过5人)、最美公益服务集体(至少推荐1个,最多不超过3个)、最美公益服务项目(至少推荐1个,最多不超过3个),请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包括填好推荐意见的申报表、申报材料,以及能展现服务事迹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压缩打包,电子版以“申请奖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命名,发至zjuyouth@163.com,纸质版申报表(盖章)一份交至小剧场B座321办公室。
 
联系人:陶甄,联系电话:8820621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备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