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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系2014年短期外专评审结果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3-12-03    访问次数 :1456

 
 
 
 
 
能源利用、气候变化、海洋生态与碳循环
关大博(英)
曹龙
C
二叠纪大规模岩浆作用的时空特征和岩浆动力学
吴奇石(美)
陈宁华
C
二叠纪大规模岩浆作用时空特征及动力学演化
陈宗兴(美)
厉子龙
D
利用高分辨率DEM的活动断层及其地表形变特征的自动抽取方法的研究
金田平太郎
林舟
D
中加合作考察雷索卢特湾海冰冰情及探测方法研究
Christian Haas
王华军
C
冈瓦纳构造域原型盆地分布及岩相古地理研究
方家松(美)
肖安成
C
对地探测数据获取处理与仿真研究
中村荣三
朱晨
C

恭喜以上老师2014年短期外专申请通过!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4年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分为以下六类,并由以下字符标明:
A — 海外院士专项
B — 当代中国与跨文化专项
C — 交叉学科与创新专项
D — 一流学科伙伴计划专项
E — 海洋专项
F — 新星计划后续专项
 
        二、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为资助性质,主要用于支付外专在杭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除“海外院士专项”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支付外专的国际旅费和国内城市间交通费。经费不足部分要求院、系或项目负责人提供其它经费予以配套支持。具体规定如下:
1.海外院士专项:按在杭实际天数计算,每天1000元;如外专访问我校的工作日累计5天及以上(不含周末),可提供外专来华最捷径路线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项目资助的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
2.其他各类专项:按在杭实际天数计算,每天600元,最多按20天资助。
 
注:
1.因经费有限,每位申请人只能获得一位外专来访费用的资助,申报超过1名的,具体人选由申请人自行选定。
2.获批项目和所聘请的外专如已申请并获得校内其他经费资助的(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即“111”项目经费以及其他国际交流专项经费), 经核实后将不再予以重复资助。
3.项目计划聘请的外专原则上不能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提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重新填写“浙江大学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请表”,经院、系负责外事工作领导签批和盖院、系公章后,报我处审批。
 
三、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邀请外专来访需为外专提供“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外专凭“邀请函”向我国驻外使、馆申请来华访问签证(F类)。“邀请函”由我处办理,除申请表外,需提供外专护照复印件。
 
四、外专接待
外专来访由项目负责人安排接待和学术活动。
 
五、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短期外国专家项目总结表”(“A”类项目填写“海外院士专项聘请外国专家成果报告表”,从我处主页下载),总结内容要求按项目的分类突出类别的重点。总结完成后先向我处提交总结表的电子文本,经我处审核符合要求后再报销相关费用。
 
六、接待经费报销
1.经费报销必须提供外专的护照复印件(办过“邀请函”已提供的除外)和来华机票复印件
2.各类费用报销凭据的时间必须与外专在杭时间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