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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年校田径运动会报名(教职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3-10-09    访问次数 :1544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尽快填写好运动员报名表10月10日中午前发给tanchao@zju.edu.cn

 

浙江大学2013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教职工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工会。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宣传部、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教职工体育文化生活、激发教职工的锻炼热情、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身健心、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31025-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系)和企事业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分组:

1、青年组:男子38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女子35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2、中年组:男子39岁~50岁(196311日~19741231日期间出生);女子36岁~45岁(196811日~19771231日期间出生)。

3、老年组:男子51岁以上(19621231日前出生);女子46岁以上(19671231日前出生)。

七、比赛项目:

1、青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6Kg)、标枪。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标枪。

2、中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5Kg)、好伙伴赛跑。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好伙伴赛跑。

3、老年组:

男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女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4、集体项目:

1)男子、女子分别可报60米三人板鞋竞速作一队(老、中、青各报1人);

210×50米混合接力。参加人员:老年组11女、中年组21女、青年组32女;比赛时检查运动员身份证。

八、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50名(男、女不限),同一性别不得超过30人,领队1名,教练2名,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和集体项目除外);

2、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提前20分钟检录,田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

3、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

九、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编工会会员均可代表所属单位参赛,其中现从事田径教学或训练的公共体育与艺术部、体育系教师不得参赛。一个会员只能代表所属一个单位参赛。在职研究生参加所属各学院教工组。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310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一份于1010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交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5办公室(鲁茜老师:15888828046)。同时,务必发电子版报名表至E-mail0013023@zju.edu.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报名单作自动放弃。

2、报到:各队于20131018日(星期五),下午3:00到紫金港校区田径场司令台二楼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务必指派12人参加会议。会议须交健康证明: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十一、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田径比赛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和集体项目双倍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名时,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作比赛项目,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各单项得分相加为单位团体总分,按得分多少,取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如总分相等,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1、团体奖:

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

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

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三、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育与艺术部审核后投入使用,各学院单位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单位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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