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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转]关于推报第九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2-03-15    访问次数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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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月19日之前将材料交至教六215谭超处,电子稿发至tanchao@zju.edu.cn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推报第九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团浙联〔2012〕9号)要求,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将于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颁发第九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校团委将于近日启动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浙江青年的最高荣誉。其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过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72年5月5日—1998年5月4日出生)的浙江青年。
2、政治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当代浙江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3、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当代浙江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弘扬社会新风,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和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当代浙江青年文明时尚的榜样。
5、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含)以上荣誉。
二、申报要求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所在单位青年群体做好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在此基础上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形成3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并填写《第九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已获得过“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和“浙江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申报人选。
三、申报名额和日期
1、时间要求:2012年3月20日17点前,各推荐单位将名单和材料报到校团委。
2、材料要求:第九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报校团委,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及照片(五寸彩色近照两张,其中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一寸近照一张)的电子稿发送至jff@zj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九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
如有相关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金芳芳,联系电话:88206213。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