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通知公告

【转】关于推荐第七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1-05-30    访问次数 :625

详情关注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2&object_id=44527

各院级团委:
为庆祝建党90周年,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11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推荐标准及评奖办法另行规定),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0%)、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5%)、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6月10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学术科研成果(包括人文、社科和艺术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浙江大学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院系党团组织和学校团委统一协调。组织推荐的基本程序是:院系党团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认定后报学校审核;再报省级团组织认定推荐。各省级团组织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有关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推荐材料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七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2份。
五、推荐时间
请各院级团委于2011年6月1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校团委学生科技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李拓宇
电  话:88206673
电子邮箱:lty@zju.edu.cn
地  址:紫金港校区剧场319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27日